|
从审理的物业管理案件中分析,绝大部分是物业公司作为原告起诉业主给付物业费诉讼。作为被告一方,业主们所持的抗辩拒不交费的理由也是各有千秋。其中许多理由因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畴,不能采取用不交物业费方法来解决,应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处理。 一业主对拆迁安置不满拒不交物业费,因物业公司与原拆迁单位所为不是同一行为,对此纠纷应由原拆迁单位解决。居住在此接受物业服务,理应交费。 三他人在业主的房外堆放杂物,造成妨碍,应诉请堆放人排除,物业公司只负有提示告知维护小区环境整洁义务,亦不能拒交费。 四业主住房被撬,家中财物丢失的刑事案件与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无关,应由公安机关侦破后依法解决赔偿问题,物业公司不负此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