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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协调好三方面关系。第一,协调好民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人事部、民政部共同负责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社会工作除了涉及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等服务领域外,还涉及妇女和家庭、儿童和青少年、医疗卫生、司法矫治等社会工作领域。因此,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组织实施,需要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我们将在人事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推广应用和组织实施。第二,协调好上下政策的关系。在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推出之前,上海等地已经进行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探索,为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推行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过程中,要搞好制度衔接,保证平稳过渡。第三,协调好政府与相关民间组织的关系。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不仅需要政府的积极推动,也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民间组织的作用不可或缺。要根据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定位,进一步理顺政府和民间组织的关系,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 四是采取四项措施。第一,广泛宣传。要以这次新闻发布会为契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杂志、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这项制度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具体措施,提高这项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设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第二,组建机构。按照《实施办法》要求,抓紧组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积极开展有关工作,为推行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提供组织保障。第三,组织考试。尽快启动社会工作者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库和培训教材建设工作,争取在明年下半年实施首批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第四,推动立法。在社会工作成熟的国家及地区,均有完备的社会工作法律制度体系。从长远看,我国专业社会工作要得到长足发展,必须加快社会工作立法进程,通过法律确立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地位,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