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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人员 (1)取得大专以上(含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高、技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工作3年(含3年)以上人员,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培训方向 大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专业运动队、医院、政府计划部门、公共卫生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保健及健康中心、餐饮、食品加工及经营部门、宾馆等均需要不同数量的营养专业技术骨干、经理、负责人。 培训内容 食物营养价值评价;识别和防制食品污染;特殊人群食;谱编制与评价,营养状况的体格测量;食物中毒及其预防的宣教;饮食行为与健康宣教。 相关专业 医学、药学、卫生学、护理学、营养学、食品科学。 相关职业 医生、护士、药师、中小学卫生教师、幼儿园保育员、食品加工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社区保健人员、敬老院/老人院保健人员、宾馆酒店饭店烹调配餐人员。 发证机构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