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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化商业银行改革,完善金融企业制度 首先,银行要转变观念,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为新的贷款增长点。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到为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的重要性,转变歧视中小企业的观念。应该看到,大行业、大企业尽管在国民经济中占很大的比重,但是数量有限,目前其结算和信贷业务基本上已被各家银行所垄断,这些“双大”客户贷款一般均由总、省行直贷,或向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商业银行市分行以下分支机构要想拓宽业务领域,增加利润来源渠道,就必须把目光投向中小企业。 其次,商业银行应组建中小企业信贷部,规范贷款管理。商业银行针对中小企业贷款户数多、地区分散、财务管理不规范等特点,应成立专门负责中小企业贷款审批、发放与管理的中小企业信贷部。 最后,商业银行应简化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手续,使责权利明确。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发放贷款,采取审贷分离,层层把关的办法,这无疑对预防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有一定的益处,但同时也存在一些贷款程序繁琐,操作不简便,贷款审批时间过长, 贷款权力过于分散,责任模糊等弊端,这样的审批程序尤其不适合中小企业贷款。对于中小企业贷款,应该实行完全信贷员负责制,就是说贷款的调查与发放由信贷员完成,该信贷员是此笔贷款唯一的和终身的责任人,实责权利明确。 3、完善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健全社会信用制度 (1)加快信用担保体制的建设。 抵押担保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手段,政府应当采取必要的扶持政策,创造条件重点扶持一批经营业绩好、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担保机构,加快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以采取多元化形式,如完全由政府出资组建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由政府牵头组织吸收民间资金组建的融资担保机构。此外,还要尽快出台担保机构风险控制和信用担保资金补偿、奖励机制等政策,引导和规范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担保机构应与银行等贷款金融机构密切协作,及时交换和通报投保企业的有关信息,加强对投保企业的监督,共同维护双方的权益。 (2)健全社会信用制度 国家在建立企业信用制度时,要将中小企业信用制度作为重要的一部分,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信息管理,真正建立起宽领域、宽覆盖的社会信用制度。
参考文献: [1]胡春伟.浅谈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四大误区.科教文汇.2006.7. [2]李 伟.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对策.经济师.2006.5. [3]张 平.我国中小企业筹融资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安阳大学学报.2003.6 [4]关玉荣.中小企业筹资的国际比较及启示.商场现代化.2005.10 [5]姚峰,赵东梅.充分发挥政府在中小企业筹资中的作用.经济论坛.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