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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记者从上海市教委获悉,市教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儿童急症救助基本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儿童急症救助基本技能培训项目即日起在全市全面推进,并于2008年11月底前全部结束,并对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通知》规定,儿童急症救助基本技能培训分为A、B两类。A类培训由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负责,B类培训由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上海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负责。 《通知》要求,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负责本次培训项目的培训师教学培训工作。 《通知》称,B类培训的费用为每人100元,由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在本区县所有人员培训完毕后与培训医院进行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