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学网学历教育

乐学网职业助手

乐学网首页

资讯快报 - 行政能力 - 时政申论 - 面试指导 - 专业笔试 - 备考经验 - 公开选拔 - 警察招考 - 公文写作 - 管理论文
合肥:公务员招录将进行资格复审

http://www.szdmz.com/gwy/  日期:2008-05-15 人气:

  昨天,合肥市考录办下发通知,5月12日,合肥市2008年招录公务员(非警察职位)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

  此次资格复审的对象为,报考非警察职位面试入围人员。时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地点: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合肥市阜南路19号合肥人才大厦9楼)。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0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0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社会在职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面试资格复审。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不按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收藏】【打印】【关闭】【推荐】【评论

支持一下广告
关于Szdmz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服务条款 - 知识产权 - 合作机会 - 翻译服务 - 首页
Copyright © 2008 Tooyee.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长城永不倒 中国一定强 粤ICP备060027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