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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其他法域及国际警务合作法律制度
简答题 1、简述英国的“特别警察”制度。 即预先物色一些市民,经过训练,任命其为警察。一旦遇有天灾、骚乱时,即穿上警服作为警察进行工作。英国之所以建立这种制度,目的是为了节省国家开支,解决警员不足的问题,同时又可吸收居民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的活动。 2、美国的警察体制的特点。 1)警察机构的组织形式上有自己的特点,实行分权的管理体制。 2)警察职能的多样性。 县警察机构、城市警察机构、州警察机构和联邦警察机构虽然同属于警察机构,但它们各自实施的法律不同,其职能和权限也都有所差异。 3)美国警察机构庞大,人员众多,耗费惊人。 4)实行宣誓警察与文职警察相结合的队伍管理模式。 5)设立有警察委员会、警民关系机构和警务监督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