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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告谢长廷诽谤案:法官六月传讯马、谢二人

http://www.szdmz.com/falv/  日期:2008-05-15 人气: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虽然已经落幕,两党候选人选举恩怨犹未了。台北地方法院4月30日开庭审理马英九针对特别费自诉民进党主席谢长廷涉嫌诽谤案,承审法官决定六月四日传讯马、谢二人,以确定马英九是否确有提告谢长廷真意,以及是否继续提告。

  马英九委任律师赖素如表示,她已代表马英九向法院提出光盘片及相关新闻报道等证物,本案事实明确,实无必要传唤马英九出庭,但既然法院要求,她近日内将转告马英九,由马本人决定;谢长廷幕僚则表示,必须请教律师后再做决定。

  马英九自诉谢长廷涉嫌诽谤,主要是认为会影响选情,台法界实务人士指出,“大选”结果出炉,马英九高票当选,下月四日开庭时身分已是台湾地区领导人,届时马英九若出庭,动警察力、维安阵仗势必庞大,选前的恩怨,有无延续到选后的必要,值得深思,以免浪费有限的司法、社会资源。

  谢长廷是在2007年九月二十四日,针对马英九一审无罪的特别费案,在高雄市港都电台前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马英九使用假发票核销特别费,并以特别费支付子女在美读书,还有缴税、保险费、认购“中国银行”股票等非公务支出。四天后,谢长廷办公室,更发出新闻稿,作同样内容的指控。

  马英九认为谢长廷的指控不是事实,且会影响选情,遂委请律师自诉谢长廷诽谤。4月30日上午法官开庭审理,因谢长廷要到高雄地检署出庭,遂委请律师到庭陈述。

  法官认为,依“刑诉法”规定,剪报资料只是传闻证据,谢长廷到底有没有说过被诉诽谤的内容?不能光凭无证据能力的剪报证明。当庭决定,要传唤马英九、谢长廷两造出庭,以确认马英九是不是还要继续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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