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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委托开发商15日以1亿多元的价格 什么是集资建房?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集资建房有两种产权:一种是该房屋出售的价格高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其产权界定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另一种是低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格,其产权为房改成本价房。 拿到了温州市政府挂牌出让的地块。这是国内首个拿到土地的个人合作建房项目。 温州市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发起人赵智强15日在“第二届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研究会”上说,该项目委托的开发商15日以1.0458亿元的价格取得了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江前三产安置地块”的开发权。该地块占地30亩,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规划建成260套住房。 据测算,这一地块均价为每平方米4100元,预计建成后房屋成本价为每平方米5300元,低于周边楼盘每平方米10000元左右的市场价,将能达到个人合作建房低于市场价30%的目标。负责承建个人集资房项目的瑞安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鉴辉说,如果一切顺利,将于四五个月后正式开工。 据悉,1亿多元的土地出让金和建设资金等将全部由参与个人合作建房的260个成员筹集。为保证建房资金使用的公开和透明,个人合作建房所涉资金将全部交由银行专门保管,并只有在合作建房代表、银行、开发商、地块所在村委会4方全部到齐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温州市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秘书长项有连认为,在现有房价超出一些购房者个人支付能力的情况下,个人集资建房不失为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困难的一条新的出路。 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