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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无形资产
7.1无形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Ⅰ、【考点分析】 7.1.1无形资产的定义和特征 (一)无形资产的特征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1.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能为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经济资源的本质是所有资产的基本条件,一个无法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是无资格作为资产的。 2.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 3.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 所谓可辨认性是指该资产能够脱离企业单独存在,比如专利权,A企业可以用,B企业买过来也可以用,这说明此资产可以脱离企业而存在,可以单独用于交易,此即可辨认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认定其具有可辨认性: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用于出售或转让等; (2)产生于合同性权力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此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分离。 在修改准则前,商誉属于无形资产,而商誉是唯一的无法脱离企业单独存在的无形资产。在2006年的新准则中,商誉从无形资产中分离出来单独作为一项资产,不再归入此列,这样剩下的无形资产均可单独辨认,可辨认性就变成了无形资产的一个共性。 (二)无形资产的内容
7.1.2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