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身保险管理人员:分为寿险公司初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初级管理人员是指在寿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对于经营管理具有一定影响的工作人员。包括寿险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和副经理、分支机构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副经理,以及其他具有相同职权的负责人。以及除人身保险销售人员、人身保险专业技术人员(见下文)以外的寿险公司内勤。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寿险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对寿险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具有决策权或重大影响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总公司的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支机构总经理(经理);以及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相同职权的负责人。此处所称寿险公司包括除财产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以外的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所有机构。
管理资格除针对在岗的寿险公司管理人员外,外勤(个险和团险销售人员),及社会上对保险知识有需求的人员,都可参加管理资格考试。
|